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《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(2019年度)》的通知
沪环评〔2019〕187号
各区生态环境局、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、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、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、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,根据《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(试行)》(沪环规〔2019〕9号)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现发布《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(2019年度)》。
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列入《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(2019年度)》,且根据国家及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,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,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,并做好相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。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
2019年8月16日
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(2019年度)
行业 | 实施告知承诺的具体项目类别 | |
一、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| ||
1 | 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 | 全部 |
2 | 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| 全部 |
二、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| ||
3 |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| 全部 |
三、公共设施管理业 | ||
4 | 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 | 全部 |
四、房地产 | ||
5 | 宾馆、酒店、办公用房、标准厂房等 | 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全部 |
五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| ||
6 | 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、福利院、养老院 | 全部 |
7 | 批发、零售市场 | 全部 |
8 | 滑雪场、狩猎场、赛车场、跑马场、射击场、水上运动中心 | 全部 |
9 | 展览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影剧院、音乐厅、文化馆、图书馆、档案馆、纪念馆、体育场、体育馆等 | 全部 |
10 | 公园 | 全部 |
11 | 影视基地建设 | 全部 |
12 | 驾驶员训练基地、公交枢纽、大型停车场 | 除机动车检测场以外的全部 |
13 | 加油、加气站 | 全部 |
六、核与辐射 | ||
14 | 输变电工程 | 110kV输变电项目(架空线除外) |
15 |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| 生产、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(加速器类射线装置除外);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 |
信息公开属性:主动公开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