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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《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(2019年度)》的通知
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《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(2019年度)》的通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沪环评〔2019〕187号
 

各区生态环境局、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、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、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、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,根据《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(试行)》(沪环规〔2019〕9号)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现发布《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(2019年度)》。
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列入《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(2019年度)》,且根据国家及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,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,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,并做好相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。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9年8月16日

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(2019年度)


行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实施告知承诺的具体项目类别

一、燃气生产和供应业

1

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

全部

2

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

全部

二、水的生产和供应业

3

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

全部

三、公共设施管理业

4

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

全部

四、房地产

5

宾馆、酒店、办公用房、标准厂房等

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全部

五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

6

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、福利院、养老院

全部

7

批发、零售市场

全部

8

滑雪场、狩猎场、赛车场、跑马场、射击场、水上运动中心

全部

9

展览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影剧院、音乐厅、文化馆、图书馆、档案馆、纪念馆、体育场、体育馆等

全部

10

公园

全部

11

影视基地建设

全部

12

驾驶员训练基地、公交枢纽、大型停车场

除机动车检测场以外的全部

13

加油、加气站

全部

六、核与辐射

14

输变电工程

110kV输变电项目(架空线除外)

15

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

生产、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(加速器类射线装置除外);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


 


信息公开属性:主动公开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8月20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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